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愛人與被愛的權利
誰愛我,也不需要經過我的同意。
我可以對任何人愛理不理,也可以對任何人強詞奪理,
因為我就是我。
你可以愛我到海枯石爛,也可以愛我到天荒地老。
但你得先得到我的同意。
否則,你搬來金山銀礦,
對於日久生情這件事,我想在第一次認識,就種下了因果。
一開始一定是因為外表,種下了日後可能喜歡的因。
但是長期相處下來,也種下了不可能相愛的果。
你可以一天一朵玫瑰送我,
我也可以一天一朵的丟掉。
你可以一天一通電話,
那天我心情不好,我可以隨時掛掉。
你可以天天在我家門前站崗,
我也可以把你當做保全,但我不會感激也不會付你薪水。
你可以天天買三餐問候我,
我也可以拿去餵流浪狗,幫你積積福報。
你可以告訴全世界的人,
說你喜歡我想愛我,但我一點也不會心動。
因為…我有選擇自己愛人的權利。
你仍然可以繼續做我剛所說的每一件事,但對我來說都只是個屁!!
很多事情,說白了,就沒意義。
還有…如果你仍然想當保全,記得帶上流浪狗,別讓牠餓壞了。
以下
這篇不限定寫給你或妳,
很多時後,我們不自覺的,讓其他人誤會了自己對他有意思,
最後,卻又不知道該怎麼拒絕…苦惱著。
男生總是以為上下班,
上下課努力接送,慢慢會日久生情。
男生總是以為看夜景,
就算不是單獨相處,就是一個好機會。
男生總是以為常常一起用餐,
男生總是以為問候的簡訊,每晚講電話,
就能讓他慢慢走進妳心裡。
女生總是以為溫柔貼心,
就能慢慢讓你感受到她喜歡你的溫度。
女生總是以為對你唯命是從,
百依百順,總有一天,你會發現她的好。
女生總是以為為了你改變個性改變脾氣,
有一天你會慢慢的愛上她。
女生總是以為不要太黏你,給你自由
有一天你會給她兩人的世界翱翔。
妳/你不喜歡他/她,
幹麼去看夜景
幹麼單獨吃飯
幹麼講電話
幹麼回簡訊
幹麼讓她有感覺
幹麼給她若有似無的機會
難不成妳/你不知道,感覺不到,她/他喜歡妳/你嗎?
會日久生情是因為,妳/你身邊還沒有出現感覺對的人,
最後,愛不到最愛的人,只好退而求其次選最愛妳/你的人。
這時後她/他會努力做的更好,而妳/你卻更討厭、更碎碎唸。
走到盡頭,分手了。
這時的傷害,一定比當初直接拒絕,還大更多倍不是嗎?
她/他,怪「你/妳」的無情,讓她/他手足無措。
最後,由愛生恨…
『和她/他永遠在一起吧!!得不到,就毀了她/他。死也要在一起。』
小惡魔反覆的在他腦裡播放著。
毀容算是傷害中不幸的大幸了。
殺人後自殺,傷害是不是更大。傷害更波及到雙方家人。
所以後悔當初,為何沒直接拒絕。
伊森說:拒絕是一門藝術。
妳/你,不必說,我真的對你/妳沒感覺。
那其實還是有點傷人。
最簡單又不傷人的方法,
就是『一個巴掌打不響』,保持距離。
簡訊不一定要回,廢話看看就好。
偶爾單獨吃個飯、看電影、看夜景,沒關係。
一個月不要超過一兩次。
她/他會感受到妳/你的冷淡,自己會慢慢離去。
這樣,朋友依然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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